学院各部门:
根据黄院【2011】59号文:《关于2011年度黄河水院青年科研基金资助计划项目的通知》和黄院【2012】52号文:《关于公2012年黄河水院科研基金资助计划项目的通知》,黄河水院科研基金项目自批准之日起,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1年。现将2013年度集中结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结项范围
2011年度黄河水院的青年基金项目,2012年度的科研项目包括青年基金项目、软科学重点项目、软科学一般项目和科学技术项目。
二、申请结项条件
1.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任务书》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形式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形式相符;
2.最终成果由项目责任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3.结项成果要求在我院学报发表的与课题有关的论文和结项报告各一篇。
三、提交纸质材料要求
1、申请结项者需认真填报《黄河水院结项报告》(见附件)一式3份,审批通过后,院科研外事处、承担任务的学术小组和项目负责人各存1份。
2、申请结项者需把任务书、研究报告和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一起装订成册,打印提交一份,以学术小组为单位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到科研外事处。
3、《黄河水院研究项目结项统计表》1份。此表的电子稿发送到:kfhhsykw@163.com
四、材料审验
各学术小组要认真履行审核职责,对结项材料严格审验。审验内容:
1、研究成果是否有政治性、学术性错误。
2、研究成果检测查重。
3、提交材料是否真实。
4、项目的负责人、组员、名称及预期成果是否与原计划一致。。
5、经费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经审验合格,各学术小组要在《黄河水院结项报告》相应栏目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和负责人私章(或签名)。
五、报审材料要求
为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实行集中结项,不受理个人申请,我院由各学术小组的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项者须提交《黄河水院研究项目变更审批表》一式2份,否则按撤项处理,不予结项,由依托系部追回已拨经费,上缴学院。该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院内科研项目。
报送时间:2013年5月3日
报送地点:科研外事处
联系人:曹玉华 陈琳
联系电话:3658049 3658050
黄河水院院内科研项目结项报告.doc
黄河水院项目变更审批表.doc
黄河水院研究项目结项统计表.doc
2013年结项项目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