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3年度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重点支持我省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交叉学科和前沿技术研究,加强一流学科建设培育和青年科研人才培养。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类别
2023年度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共分为两类,一是应用攻关类,属于省科技攻关资助体系(10万元/项),官方登录入口推荐指标2项;二是优势学科培育类,属于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体系,包括重点项目(80-100万元/项)、培育项目(20万元/项),官方登录入口0项。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试行“包干制”管理,不需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负责人在规定范围内自主使用经费,合理安排经费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鼓励科研人员持续创新,除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含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外,允许有其他省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负责人申报;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逾期尚未结项验收的不得申报。同一人员只能选择申报一项联合基金项目。
(三)提高项目推荐质量,申报人应对照指南内容结合自身优势进行项目凝练,同一项目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
(四)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申请人应对申请书真实性负责。申请人使用虚假材料申请项目,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除撤销立项项目、收回已拨经费外,还将列入科技计划项目不良信用行为记录。
项目申报具体要求和指南方向详见附件。
三、受理时间
个人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4月15日18:00。请项目申报人如实填写项目申报内容,确认提交前可以多次修改保存;各主管部门或依托单位审核期间退回修改的项目可以再次提交;已提交至省科技厅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玉华 联系电话 23658049
系统注册、填报、提交等问题咨询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0371—65974111
附件:1. 2023年度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应用攻关类)项目申报要求
2. 2023年度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优势学科培育类)项目申报要求
科技处
202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