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学校科技创新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深化内涵建设,现就启动2017年度校级研究中心建设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原则
1.紧紧围绕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以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建设需求,提高学校科技创新能力为核心。
2.研究中心建设主要依托校内各院(系)、部,鼓励联合企业,实施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成“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科研和技术服务实体。
3.为申报更高级别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积累技术、准备条件。
二、申报要求
1.研究中心名称。
工科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人文社科类:“****研究中心(研究所)”
2.原则上每个教学院(系)、部至少申报1个,使每个专业群至少有1个校级研究中心。不能申报的要书面说明原因。
3.鼓励跨院(系)、跨专业、联合企业组建科研团队,联合申报科研平台。
附件1
校级研究中心组建方案编制大纲
一、组建方案摘要(1000字左右)
二、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1.国内外技术发展状况、产业发展状况与市场分析;
3.本领域当前急待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
4.本领域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5.建设工程研究中心的意义与作用。
三、申报部门概况和建设条件
1.申报部门概况;
2.技术队伍及学科主要带头人概况;
4.现有基础条件。
四、主要任务与目标
1.主要发展方向;
2.主要功能与任务;
3.发展战略与经营思路;
4.近期和中期目标。
五、管理与运行机制
1.机构设置、职责和运行机制;
2.队伍、编制及学科、技术主要带头人概况;
3.与相关企业、科研单位、院校的关系。
六、组建方案与投资估算
1.建设地点、内容、规模与方案;
2.申报部门及参建单位提供的支撑条件;
3.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投资估算。
七、经济和社会效益初步分析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件2
校级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
申报部门(盖章)
关于2017年度校级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