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节假日安排的规定,现就我院端午节放假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2009年5月28日~30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28日(星期四、农历端午当日)为法定节假日,5月30日(星期六)照常公休;5月31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月29日(星期五)。5月31日(星期日)上班、上课。 二、周五、周六、周日安排的课程,请各系部按照教务处的调整情况执行。 三、请各部门做好端午节期间的值班及安全保卫工作。
党政办公室
二○○九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