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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09年科研成果登记的通知
[ 作者:科研外事处   转帖自: 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12/15 15:04:29 责任编辑:焦红强     审核人:]
 

全院各部门:

为做好学校人事分配制度07-09聘期科研成果核算工作,同时为教育部一年一度的科技、社科统计年报工作做好准备,从即日起我院开始科研成果登记工作。希望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安排专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统计工作。今年成果登记工作包括:

一、科研成果登记

凡在2009年出版的著作(包括专著、教材、译著等)、发表在 CN 刊号以上的正规期刊的学术论文。要求各部门统一将本部门科研成果按照2009年科研成果登记表(见附件一)的范式以 WORD 格式输入计算机。
   
二、科研成果奖励、科研项目和专利项目统计

各部门在 2009年获得的科研成果奖,均须按照2009年科研成果登记表的范式以 WORD 格式输入计算机。获得的科研成果奖须交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009
年在研或结项的科研项目均在统计范围。各类科研项目均须提交研究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结项证书原件。专利项目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二、几点说明

1.各部门科研成果汇总后统一报送(汇总表见附件二),科研外事处不接收个人报送成果。机关各部、处老师的成果由各部门办公室汇总后交科研外事处。离退休教师的科研成果通过离退休工作处报送科研外事处。

2.本年度SCIEI等收录论文,需作者提供检索机构有效证明。除学院学报外,须提交论文原件和复印件。

3.请在2009年科研成果登记表“备注栏”注明该成果为“任务”、“奖励”及排名。

4.科研成果登记除岗位任务、奖励外,仅对第一作者的科研成果进行统计。行政岗统计达到奖励条件和第一作者的科研成果,教学(实验)岗位统计达到岗位任务、奖励及第一作者的科研成果。

5.由于客观原因在核对时拿不到成果原件的,春节后可以拿原件补报。

由于此次成果登记涉及到聘期任务的核算,工作量大,请各部门指派专人抓紧时间按要求做好成果登记、验收和录入工作,保证本部门成果按时、全面登记。

四、各部门报送材料时间:

16   环化系、交通系、土木系、体育部、外语系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教务处、科研外事处、人事处、财务处、学生处、离退休工作处、图书馆、工会、成人教育学院、示范办、团委 、保卫处、资产管理处、学报编辑部、示范办、招生就业办、职业技能训练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基建与后勤管理办、后勤服务总公司

17   测绘系、财经系、管理系 、旅游系、水资源系、基础部

18   信息系、机电系、自动化系、思政部、艺术系

19    水利系  

 

各部门需报电子稿和打印的成果汇总表格一份、成果原件和复印件。

电子稿发至:hhsykw@163.com

 

收交材料地点:科研外事处

联系人:   张春满   陈琳   曹玉华

联系电话: 3658048   3658050   3658049     

附件:登记

 

 

                                                     科研外事处

         2009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