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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院征集“写清明”主题创作大赛稿件的通知
[ 作者:院文明办   转帖自: 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03/27 09:08:36 责任编辑:焦红强     审核人:]
 

全院师生: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的重大传统节日。中国(开封)清明文化节是由中国文联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中国民协、河南省委宣传部、河南省文明办、河南省文联和开封市委、市政府共同承办的传承弘扬清明文化的品牌节会。为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参与清明节主题创作活动,增强慎终追远、缅怀先辈的情怀,提高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弘扬传统自觉性,增进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感,中国(开封)清明文化节组委会决定举办全国青少年写清明散文、诗歌、书法、美术主题创作大赛,作为中国(开封)2012清明文化节的一项重要活动。现将大赛有关事宜及我院组稿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寻找清明、感悟清明、传承文明、拥抱春天

二、参赛对象:全体在校学生

三、征稿要求:

1、内容要求:主题突出,内容健康,构思巧妙,视角新颖,寓意深刻,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充分展示清明节的深厚文化渊源和新时代的内涵。

2、体裁和格式要求:散文一般不超过2000字;诗歌包括现代诗和格律诗,现代诗一般不超过50行;散文和诗歌参赛稿须单面打印或正楷抄写,字迹清晰可辨;书法作品为毛笔书法和硬笔书法,书体不限,毛笔书法作品不要超过四尺宣纸,请勿装裱;美术作品品种不限,包括国画、油画、水彩(粉)画、素描、剪纸及手工制作等。

3、我院收稿、送稿有关安排:收稿时间自发布之日起,截至201249下午430。收稿地点:院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行政楼322室)。联系电话:3658028;内线:8028

4、其它要求:每人限交作品1件,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抄袭剽窃他人的作品取消参赛资格,涉及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此次活动不收参赛费和评审费,参赛作品系原作,概不退稿。来稿务必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和指导教师等信息,并注明参赛组别“大学组”。

四、征稿评奖:院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征集的全部稿件登记汇总后,报送开封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参赛。此次评奖由中国(开封)清明文化节组委会邀请行业内知名人士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作品的思想性和艺术性对所征稿件进行评审。活动评奖分小学、中学、大学3组进行,各分散文(含诗歌)、书法、美术3项。各项征稿共设一等奖100名、二等奖300名、三等奖500名左右,一、二、三等奖获得者由清明文化节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并分别奖励含开封市所有景点、主要景点、部分景点的旅游门票。对一等奖作品设立优秀辅导教师奖,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奖励开封所有景点的旅游门票。(所有获奖证书和旅游门票通过邮局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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