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展示学院的发展变化及近年来的办学水平、发展成就和师生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学院将举办“水院梦·我的梦”主题校园摄影大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引导广大师生以镜头记录学院发展中的重要时刻、精彩瞬间和动人故事,激发师生建设“美丽水院 幸福水院”的热情和动力,促进和谐校园文化建设;丰富学院图片库,为学院形象宣传收集优质图片素材。
二、主办单位
党委宣传部
黄河水院摄影协会
三、参赛对象
全院教职工(含离退)、在校学生、毕业校友
四、征稿时间:2014年3月10日——5月10日
五、征稿要求
1.参赛作品内容采集分类
(1)校园风光类:表现学院优雅的校园风光、完善的硬件设施,包括校园建筑、校园景观、实习实训场馆、文体活动场馆等。
(2)师生课外活动类:展现学院师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高雅健康的审美追求,包括学生社团活动、暑期社会实践、志愿公益活动、毕业留念、校内外大型活动、人物(含校友)故事、师生获奖等。
(3)教育教学活动类:体现学院近年来的发展变化,突出学院的办学实力和办学特色,彰显学院的内涵建设和文化精神,包括技能比赛、教学(实训)实践、专业课堂、名师讲堂、各类讲座、学术研讨、校企合作等。
(4)校史图片类:反映学院历史变迁和发展成就,包括老校区校舍、师生活动、毕业留念等图片资料。
2.参赛作品内容真实、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图像清晰。
3.参赛作品包括数码相机和手机拍摄,黑白、彩色均可,每人提交每类作品不超过5件,一组照片视为1件作品,须按顺序编号打包,每组不得超过4幅画面。
4.(1)(2)(3)类参赛作品请以JPEG数码文件格式报送,文件不小于1MB。单个作品或系列作品均须将作品题目、作者姓名、部门、创作背景和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作为文件“重命名”名称。参赛作品创作时间为2012年以来本人原创作品,不得改变原始图像(只可对图片的亮度、明暗、色彩饱和度适当调整),不能进行夸张的加工处理。
5.第(4)类作品可以上交电子照片或纸质照片,纸质照片由学院摄影协会协办转化为电子版。
六、作品报送方式及时间
1.报送方式
在校师生参赛作品由各党总支、机关部门统一组织上报,校友个人可以直接申报,并认真填写《黄河水院校园摄影大赛作品汇总表》(见附件),可通过办公自动化发到党委宣传部、耿风或董海江名下,其他具体联系方式为:
耿 风:toxcb@163.com,0371-23658028,行政楼322室;
董海江:13069335567@126.com,13069335567,4号实训馆4405B室。
2.报送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5月10日。
七、评选及展览
1.作品评选将分教职工组、学生组、校友组进行,共评出一等奖30名、二等奖60名、三等奖若干名,并根据各单位参赛作品入选和获奖的数量,评选出若干优秀组织奖,学院将为获奖个人、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
2.所有通过初评的作品将在学院校园网和校园宣传栏内展出。展出期间,大赛主办方将聘请专家对作品进行最终评审,确定获奖作品。获奖选手在领取证书和奖品时要向主办方提交电子版原始作品。
八、其他
请各系部站在宣传学院和系部建设发展成就的高度,积极组织本系师生参与摄影大赛活动,并为摄影爱好者拍摄实训场馆、教育教学等相关场景给予支持和配合。
参赛选手应对其所提交作品著作权负责,对于含有他人肖像的作品亦应征得肖像权人许可,对于著作权和肖像权等权利引起的纠纷,大赛主办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学院有权将本次大赛获奖及入选作品用于对外宣传等公益性活动,不付稿酬,但保留作者的署名权。
附件:黄河水院校园摄影大赛作品汇总表
党委宣传部
2014年3月10日
黄河水院校园摄影大赛作品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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