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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9_转发《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坚决治理“节日病”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16 11:16:31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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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各部门:

中秋和国庆节将至,为切实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双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弘扬我党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的光荣传统,巩固“排查廉政风险、构筑拒腐防线”活动成果,检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执行情况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与河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坚决治理“节日病”的通知》(教监[2011]677号),现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及时传达文件精神并按照文件要求率先垂范。为更好的落实文件精神,院纪委提出以下要求,望遵照执行。

一、在双节放假前要结合开展“查找廉政风险,构筑拒腐防线”活动,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增强廉洁观念、端正从政行为。节假日期间,要精简各种节日活动,不利用公款滥发节日物品。

二、党员干部要带头杜绝迎来送往等不良习气,严格要求自己的家属、子女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不搞特殊化、不搞不正之风。

三、领导干部在节假日要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和各种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高消费活动;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四、严格公车的使用与管理。节假日期间除了正常的公务活动之外,严禁公车私用。在双节期间党政办和后勤服务总公司除安排必要的值班车辆外,其余车辆一律封存,封存办法另行通知。

五、双节期间,一定要关心离退休老同志、困难同志以及留校学生、贫困学生的冷暖,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力所能及的实际困难。

六、要按照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通知要求(教监[2011]677号),坚决治理节日病,对照附件:《治理“节日病”情况统计表》的统计内容,把自己部门涉及到的内容及时上报。

七、望全院师生监督以上各项要求的执行。举报电话:0378-36580670378-3658068

 

中共黄河水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一一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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